南京林業(yè)大學藝術設計學院2021年考研復試安排
發(fā)布時間:2021-03-25
根據《2021年南京林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辦法》要求,進一步制定學院研究生招生調劑選拔與復試細則。我校2021年設計學、藝術設計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來?,F場復試的方式,分筆試和面試2個環(huán)節(jié)進行。
成立藝術設計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薛沖、祝遵凌
副組長:楊杰
組員:陶文娟 李永昌 丁山 徐雷 孫獻華 田曉冬 曹磊 耿濤 周楊靜
成立復試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組長:薛沖
組員:陶文娟 楊杰 陳瑋 陳周翔
一、復試準備
考生按“南京林業(yè)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要求,進行復試信息確認,上傳資格審查材料,提前做好復試準備工作,并按學院通知要求。
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階段,學院將對考生嚴格進行資格審查、信息核對。
(1)本人準考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3)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往屆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
(4)大學期間歷年成績單;
(5)能夠證明考生本人英語能力的相關材料(如:CET-4、CET-6、IELTS或TOEFL成績單等)原件的掃描件;
注:以上材料將作為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全面考查的參考依據;考生必須保證材料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
二、復試流程
1.時間安排:
來校現場復試時間:
筆試3月27日 上午08:30-11:30;面試3月27日 下午13:30-18:00
2.筆試要求:
(1) 畫板等繪畫工具自帶;
(2) 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已備查驗;
(3) 自備A2白色空白圖紙,桌面有且只能有一張圖紙,否則按違規(guī)論處;
(4) 考生在復試過程中保持安靜,不得影響周圍其他考生;
(5) 簽署復試誠信承諾書(本人手寫簽名)。
3.面試要求
(1) 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已備查驗;
(2) 作品集面試結束后自行取走,遺失自負;
(3) 面試結束后立刻退出考場,不得將試題內容告知其他考生。
三、擬錄取及指導教師與學生名額分配
1.擬錄取
(1)專業(yè)筆試考核和面試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單項成績不達60分者,不予錄取。
(2)考試總成績 = 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 5×80% + 專業(yè)筆試考核成績(滿分100分)×10% +面試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滿分100分)×10%。
(3)學院按照考生考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4)招生領導小組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院。
2.指導教師名單
專業(yè)學科(研究方向) | 指導教師 |
設計學 | 丁山,祝遵凌,李永昌,汪瑞霞,郁舒蘭,邵曉峰,謝加封,楊杰,管雪松,孫琦,施愛芹,湯箬梅,熊瑤,孫獻華,李雪艷,何佳,吳曼,周楊靜, 黃瀅,葉潔楠,蔣暉,于娜,王瑋,張磊,金曉雯 |
藝術設計(專業(yè)學位) | 丁山,祝遵凌,郁舒蘭,李永昌, 汪瑞霞,邵曉峰,謝加封,楊杰,管雪松,曹磊,耿濤,孫琦,吳冬蕾,施愛芹,湯箬梅,金曉雯,熊瑤,孫獻華,李雪艷, 熊仁國,何佳,張旸,吳曼,周楊靜,黃瀅,葉潔楠,蔣暉,王瑋,張磊,曹加杰,于娜,劉瑋,任新宇,李若輝,馮曉娟 |
3. 碩士名額分配與導師確定
(1)導師指導的專業(yè)學位碩士(全日制)在讀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人;
(2)依據考生填報志愿順序和導師本人意愿,經各專業(yè)方向審議,確定考生的指導教師。
三 、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
1.第一志愿報考本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進入復試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
2.若未錄滿,經學校批準,在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內開通調劑專業(yè),在同一學科門類進行調劑,調劑考生初試成績應符合申請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和調劑復試要求,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應一致。
3.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擬錄取通知前,擬調劑錄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生須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協(xié)議書及定向就業(yè)合同。
4.最終全日制轉非全日制考生進行學習方式更改的申請及錄取工作均在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內上完成。
四、注意事項
1.碩士研究生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章,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錄取資格無效,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2.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如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紀律要求與監(jiān)督
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自律、認真負責,自覺遵守教育部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學院復試監(jiān)督電話:025-69638080。
六、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參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學院聯系電話:025-69638096








